1. 参赛学生须为 2023 年 6 月 1 日以前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 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集体项目每支队伍不超过 8 人,个人项目每支队伍不超过 3 人。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 2 人;凡作者超过 3 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 3 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全部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 参赛作品必须是近三年我校学生完成的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并于 2023 年 3 月前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
4. 每人限报 1 件,各学院所报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 1/2。每个团队指导老师不得超过 2 人。
5. 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赛。
6. 对于跨校组队竞赛的作品,各成员须事先明确作品申报单位。
7.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
8.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作品,在报名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9.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